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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生物學程

招生及修讀事項

  1. 本結構生物學程與國立清華大學生命科學院研究所聯合招生同時舉行但獨立招收學生博士班 1 名。學程之研究生,入學考試、必修課程、資格考試及研究生獎助學金,均依本院博士班研究生入學及修讀辦法之相關規定。
  2. 本學程之研究生亦應依國立清華大學教務章則之規定,於入學後第一個月結束前必須選定指導教授,中研院及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之指導教授由中研院及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與結構生物相關之研究員表達意願後加入本學程 。指導教授須為本學程之師資,每年於招生簡章修訂前將會請雙方專任助理教授或助理研究員以上之教師傳閱本學程之師資名單,請有意願加入本學程之教師加入。
  3. 報考本學程博士班,均以「生命科學院結構生物學程」為報名單位。

招生簡章請見本校招生策略中心 https://adms.site.nthu.edu.tw/p/412-1207-3103.php?Lang=zh-tw 
考試內容: 資料審查(初試)及口試(複試)
招生名額: 博士班1名

生科院博士班研究生入學及修讀辦法<1090622>